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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严把廉政审查关,否决33人次

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作者:钟夏丽 发布时间:2022-07-26

“经我委审查,你单位徐某某于2021年8月30日被予以书面检查,刘某于2021年8月12日被予以诫勉谈话,建议取消以上2人评先评优资格。”日前,沅江市纪委监委将市乡村振兴局拟表彰对象廉政审查结果复函反馈,这是该市纪委监委把好廉政审查关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沅江市纪委监委廉政审查102个单位、1346人次,共否决6个单位、33人次,复函27份。

“虽然每次复函只有短短几行字,但后面下的功夫很深。”沅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廉政审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沅江市纪委监委规范接收程序,对征求意见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征求意见函内容信息是否详细准确等进行审核。明确凡是涉及党员干部提拔交流、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一律接收、应审尽审。同时细化廉政审查措施,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同信访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室和市委巡察办逐一筛查征求廉政意见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等情况,层层把关后再呈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阅批,最后根据综合审查结果出具廉政复函。

沅江市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毫不留情举起“红牌”,坚决防止“带病”党员干部蒙混过关。同时强化台账管理,将书面复函备份留存、逐一登记,实行廉政审查表格化动态管理,确保收、审、回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据能查。

“我们高度重视廉政审查保密工作,要求各承办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廉政审查过程中跑风漏气、审查意见不实等问题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沅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