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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一体推进“三不腐” 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新文章”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冯鸿 发布时间:2022-07-26

“曹某某身为中共党员,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近日,赫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现场宣布对该院7名法官的处分决定。

“本人在办理相关执行案件中,多次违规操作,损害了法院和法官队伍形象,通过自我剖析,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处分决定宣布后,曹某某当即作出自我检讨和反省。会上,区人民法院党组就班子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梳理剖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的相关负责人就为何要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及问题发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要求该院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整章建制、涵养廉洁操守四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综合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近期,区纪委监委制定下发《赫山区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实施方案(试行)》以及《赫山区纪委监委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八种实施方式流程(试行)》等推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具体实操性文件,通过研判分析区人民法院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督促该单位组织召开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大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惩、治、防”辩证统一和贯通协同。

今年以来,赫山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工作,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座谈研讨、制定下发相关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滴灌”有的放矢的教育形式,使教育效果实现最大化,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取得实效。同时区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分级分类典型案例资源库,结合巡回宣讲、发布通报、旁听庭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家庭助廉等方式,实现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按需定制”,推动案发单位将惩治效应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好用活案件成果,精心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释放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