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七里泉水清又纯,口口滋润百姓心;青山绿水常留在,造福乡亲一代代……”近段来,在桃江县桃花江镇大华村一带流传着《上七里的“幸福泉”》这首顺口溜。这是当地村民用这样朴素直白的形式,赞美着该镇上七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优秀水质,更表达了对党委政府实施的“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肯定和感谢。
今年以来,桃江县把“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作为一项重大惠民工程、“千秋”工程来抓,全县共开发了18处像桃花江镇大华村上七里水库这样高标准的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标、项目管理清正、建设进展顺利,县纪委监委精心谋划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紧盯各级党委、政府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实行“清单式”监督,聚焦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限期拆除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旅游开发等7个方面,全面加强督导检查,通过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
截至目前,已开展“洞庭清波”专项监督16次,下发通报2期,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06个。本阶段“清单式”环境问题整改提前3个月完成目标任务,均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并上报销号。
“我们将继续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高质量监督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弹,严防清单外问题出现,以有力有效监督督促职能部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桃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