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要闻

大通湖:“洞庭清波”为虾农带来“绿色收益”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 作者:王芳 蔡心 发布时间:2022-07-07

“符书记,等一下,我有喜事和你说,我的稻虾田亩均收入6000块,搭帮你嘞。”近日,大通湖区千山红镇纪委书记符梁在下村督导防溺水工作时,被利厚村村民曾维宝拦了下来,欣喜的他和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截然不同。

今年2月,因稻虾尾水中氮磷含量较高,直接排放会导致大通湖水环境治理难度加大,大通湖区委请来农业专家给出了在稻虾田内种植40%以上水面面积水草的方案,且水草不仅能净化水质,还能成为小龙虾的天然栖息场所和水稻成长的有机绿肥。

该项工作全面铺开后,千山红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在对全镇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时,发现了因为要多出工、每亩多出160元左右成本以及种草技术不成熟而拒不种草的“钉子户”曾维宝。

“水清了,含氧量也提高了,虾死得少,个头大、颜色漂亮、腹部干净,品质和产量都增加了,70多亩一共有40多万收入。”曾维宝的喜事是大通湖区严格贯彻落实“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将大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次,通过督促落实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养殖尾水治理、巩固精养鱼池退养和复绿、强化活水调水和入湖电排管控等措施,大湖水环境治理正稳步推进。

下阶段,该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将继续强化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推动2022年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工作问题整改任务及时有效整改到位,坚决查处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行为,以铁的纪律护航“洞庭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