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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开展专项督查 力促高质量完成禁捕退捕任务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 婷 肖体友 发布时间:2020-07-31

“2019年,南县渔政站立案查处的1起电捕鱼非法捕捞案未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以罚代刑……2020年7月,孙四海被政务立案调查,匡国栋被予以诫勉。”7月28日,南县渔政站站长孙四海、副站长匡国栋在禁捕退捕工作中行政执法不力、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被三湘风纪网通报曝光。

据悉,该县包括持证专业捕捞渔民、无证专业捕捞渔民、持证兼业捕捞渔民等在内,南县共计有1045户退捕渔民。根据《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1月1日0时起,南县全面永久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为进一步高效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南县纪委监委结合“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渔民身份精准识别、补偿资金发放、渔船网具回收拆解、保障退捕渔民转产业等工作,对12个乡镇和县渔业大队的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地落细落实禁捕退捕各项工作。

“按政策,我应该是一类渔民,政府怎么把我评定为二类了?我享受的补助不匹配,这明显有失公平……”7月24日,渔民肖某来到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设立在禁捕退捕重点乡镇茅草街镇的“一线接访点”反映情况,该纪检监察组通过深入走访、细致调查、认真核实,确定肖某符合一类渔民条件,在纪检监察组和群众的共同监督下,县渔业大队将其更改为一类渔民,并对存在的类似问题积极整改到位。

“有证的、无证的,真真假假的,需要大量的基层走访和实地调查,有的还要根据追溯往年更早的渔民档案、渔政缴罚记录等重新核实渔民证是否符合标准,任何环节都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通过面对面听取渔民意见建议和诉求反映,县纪委监委直指问题,“靶向”监督,紧盯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中消极应付、走马观花、作风漂浮粗暴等问题,严查渔民身份识别、资金管理使用等过程中优亲厚友、索拿卡要等行为。

目前,南县已签订退捕协议1016户,回收捕捞权证997户,回收拆解捕捞渔船1797艘,回收渔具195300公斤,第一批852户退捕渔民渔船渔具补偿资金共计2466万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第二批退捕渔民渔船渔具补偿正紧锣密鼓筹备发放,相关转产就业援助、社会保障政策等工作的落实稳步推进,我们将持续强化专项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倒逼责任上肩,促进高质量完成禁捕退捕任务。”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