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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第一种形态”警示提醒扶贫干部126人次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付志斌 邹彬 发布时间:2020-07-30

“我帮扶的对象脱贫后,思想上有滑坡,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我会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一名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在集体约谈会上表态道。

今年以来,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早抓小、常管长严,在脱贫攻坚关键时间节点给扶贫干部念紧箍咒、敲警示钟、纠作风病,让红脸出汗成常态。今年1-7月,该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扶贫干部14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6人次,占比86.3%。

该区坚持在“早”字上下功夫,及时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通过推送提醒微信、发布网络通报、推广廉政视频、参观教育基地等方式,推动提醒教育常态化,在全区上下营造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同时,统筹一体推进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作风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不定期检查、点穴式抽查、常态化督查的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检单位党组织反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谈心谈话,抓好整改落实。

区纪委监委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和信访举报受理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线索,需要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的,组织纪检干部事先分析研判、找准根源,对一般性问题,实行集体约谈、集中警示、跟踪问效三步走;对具体化问题,实行“一案一策一谈”三个一措施,让被谈话对象心诚口服,达到“治未病”“治欲病”的效果。今年以来,对社会兜底保障领域有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4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79名扶贫干部予以组织处理。

为巩固拓展“红脸出汗”的实际效果,强化后续跟进措施,健全回访教育机制,对被谈话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再监督再检查,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和以案示警等“后半篇文章”,督促各责任单位在同级同类干部中召开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进行警示教育,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敦促被谈话对象认真检视问题,在自我修正的同时,及时化解心理负担,真正做到警示提醒有“下文”,落实整改有“回音”。

“谈话提醒的目的是厚爱我们的干部,通过运用“第一种形态”更好地教育提醒所有党员和领导干部,面对扶贫工作中的失误错误,要认账不赖账,担责不推责,以更充沛的工作激情投入今后的工作中。”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炼真语重心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