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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执行力

来源:市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5

2019年以来,益阳市委政法委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牵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用好协查、评查、检查“三个抓手”,强化“执纪、执法、执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和权力制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抓细“协查” 强化执纪监督

益阳市委政法委制定《党委政法委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实施办法》,打通了执纪监督的机制“梗阻”。一是规定了党委政法委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程序,解决了渠道不畅的问题。二是规定对于有重大影响的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可由党委政法委派员协助,解决了参与不深的问题。 三是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法单位发出了建议书,执法办案中暴露的相关问题,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警示教育,解决了整治不力的问题。四是规定违纪违法线索应送必送,今年将6件问题线索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解决了查处不力的问题。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实施办法是益阳市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政法委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抓牢“评查” 强化执法监督

创新出台《案件评查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对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信访积案老案等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案件评查,共评查88起案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同时,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促进政法单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全市共对474案次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单位自查、交叉互查和重点抽查。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开展司法规范大检查活动,聚焦重点岗位和诉讼环节,整改和规范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大通湖区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巡查等工作制度,加大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政法干警执法司法督促。桃江县建立谈话函询和约谈提醒制度,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制度。

组织召开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深入抓好《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清单》的贯彻落实,市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2020年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法学会群团改革,成立市法学会党组,完善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我市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是全省唯一上榜的地级市。

抓实“督查” 强化执行监督

完善政治督察机制,把队建责任“扛”起来。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下发《益阳市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加强对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召开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处的2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集中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2019年,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对政法队伍在思想意识、担当履职、执法司法、服务群众、廉洁从警等5个方面的20个问题进行坚决整治。2020年,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政治规矩“立”起来。 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法机关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督促检查,细化市直政法单位和区县(市)党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情形及程序,市委政法委分别就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向市委进行了专题报告,市直政法单位就年度工作情况等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报告,强化对大事大案的政治把关。建立健全市委政法委委员述职、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市委政法委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等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市公安局切实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反馈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贯彻落实。

强化巡察问题整改,把教育整顿“严”起来。主动接受巡察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周密制度整改方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2019年,市委对8个区县(市)公安机关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开始,市委陆续对市委政法委等政法单位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开展了交叉巡察,12月28日,市纪委监委对巡察整改进行专项检查,通过了验收、取得良好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七个严禁”,建立明查暗访和司法巡查制度。2019年以来,市公安局3次开展政治、业务“双督察”,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组织对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开展了为期2天的政治轮训。

健全考评考核机制,把平安建设“统”起来。 出台《益阳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益阳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前已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做到了“雪亮工程”与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的“镶入式”建设,实现了“三台”的有机融合。市委政法委申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案例,获评全国“雪亮工程十大创新案例”。南县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人员配备到位,做到了“六有三一致”,保证充分发挥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