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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关于澄清4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4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励干部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现将4起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澄清反映岳家桥镇时任镇长陈大如以拆迁户优先为由,高价征收S211旁集中村十几亩水田用于拆迁安置的不实举报。2021年4月,有群众匿名举报陈大如以拆迁户优先为由,高价征收S211旁集中村十几亩水田用于拆迁安置。经查,宁邵高速途径岳家桥镇集中村,于2020年9月启动拆迁安置,涉及S211附近拆迁户21户,采取分散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由于拆迁户附近绝大部分是基本农田,无符合建房规划安置的土地,为确保21户拆迁户顺利安置,经集中村村支两委集体研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并经镇规划例会审批,将该21户分散安置集中联建在S211旁的一般农田范围内,总安置面积为7亩,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以7.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征收。未发现陈大如以拆迁户优先为由,高价征收S211旁集中村十几亩水田用于拆迁安置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反映赫山区林业局滥用职权将近百亩公益林变成泰天矿业采矿用地的不实举报。2021年1月,有群众匿名举报区林业局滥用职权,将新市渡镇跳石村近百亩公益林变成泰天矿业的采矿用地。经查,益阳泰天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位于新市渡镇跳石村。2012年11月,该公司向湖南省林业厅提交申请石煤开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材料,省林业厅批准该项目永久占用林地38.85亩。此外,2014年8月,该公司向区林业局申报年产10万吨石煤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区林业局对此项目予以审查,于2014年9月同意临时占用林地72亩,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泰天矿业将96000元植被恢复费上缴区非税账户。2019年1月,根据中央环保督查组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关闭了泰天矿业,临时占用的林地已全部复绿。未发现区林业局滥用职权将近百亩公益林变成泰天矿业采矿用地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反映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汤英因工作调动不受理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导致笔架山乡花门楼村老人一年多未领取养老金的不实举报。2021年9月,有群众实名举报汤英因自身工作调动,不受理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导致笔架山乡花门楼村老人一年多未领取养老金。经查,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度认证工作需要,笔架山乡花门楼村村民舒某秀的养老保险待遇于2020年10月起被暂停发放,待资格认证通过后重新发放。2021年年初,花门村村干部先后两次向笔架山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递交了舒某秀的资格认证材料,该中心将材料交给了汤英受理,舒某秀的两次材料均因不符合认证要求而被汤英退回。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度认证通过后,舒某秀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未发现汤英因工作调动不受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度认证,导致花门楼村老人一年多未领取养老金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4.关于澄清反映泥江口镇泥家潭村村支两委委员王学军在村农业合作社中骗取国家补贴的不实举报。2021年11月,有群众匿名举报王学军在泥家潭村农业合作社中骗取国家补贴。经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村级集体组织应实现经济发展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区分,泥家潭村在泥江口镇的统一安排下,于2019年8月9日在赫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注册成立了益阳市赫山区泥家潭村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时任村党总支书记何某军。该合作社成立以来,泥家潭村村集体以及村干部未利用其开展过经济活动,未发现王学军利用该农村合作社骗取国家补贴的问题。该举报不属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