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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中院对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划出红线

来源: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徐雯 发布时间:2022-08-03

近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中院出台《对外委托和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系统严格贯彻执行。

“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目了然,针对性很强。”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个“必须”、十个“严禁”从归口管理、名册管理、中介机构的选择、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摇号和竞争方式的监督、轮候制度、严禁内部人员过问案件、遵守廉洁纪律、从业限制、支持中介机构依法履职等十个方面,为对外委托和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划出了红线、底线。

“不仅是对以往纪律、要求的重申,还补齐了在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方面的漏洞和短板,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的笼子。”市中院法官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十必须”“十严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当好“守门员”作好“监管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下一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将联合市法院机关纪委对全市法院系统落实对外委托和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十个“必须”、十个“严禁”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