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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来源: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李娟 发布时间:2021-07-20

7月13日至16日,由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抽调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桃江县武潭镇、马迹塘镇、大栗港镇、鸬鹚渡镇、松木塘镇,安化县羊角塘镇、东坪镇、奎溪镇、马路镇、柘溪镇、高明乡、清塘铺镇,高新区谢林港镇等13个乡镇18座尾矿库,重点对渗滤液收集处理、监测井布设、地下水及下游地表水监测进行细致检查,详细了解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管控、责任落实等情况,就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与企业、环保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听取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尾矿库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工作台账。

“水流的电开关没有打开,监测系统如何运行?”“水质分析仪出现异常报警,应该及时排除故障!”在桃江县湘域矿业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房,督查组向运维人员指出存在的问题,企业负责人表示马上整改。

“渗滤液做了检测吗?土壤带黄色,水质是否有问题?”在丰家村尾矿库旁一个排水沟前,督查组向环保部门提出疑问,要求对这类无主尾矿库,环保部门一定要做好水质监测、强化日常巡查,及时防范化解环境污染风险。

通过检查,督查组还发现牵头督导单位资料不全,开展巡查频次不够、对企业传导压力不够;停用尾矿库未进行水质监测,未设置截洪沟,雨水漫溢存在环境风险;植被恢复、土地复垦不符合要求;空库未及时注销和无主尾矿库渗漏水等问题,督查组当面将问题予以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尾矿库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