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为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守政治纪律,一律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干扰各级换届工作。
二、严守组织纪律,一律不得违背组织原则、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向组织讨价还价。
三、严守工作纪律,一律不得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线索擅自处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四、严守保密纪律,一律不得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信访举报等信息。
五、严守廉洁纪律,一律不得组织、接受或参与可能对换届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吃请。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从自身做起、严起,既当好换届纪律的执行者、监督员,又当好换届风气的风向标、示范员。凡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2388(24小时),
4211100(工作时间)。
益阳市纪委监委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