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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引进来时很好很好 把我们引进来后好狠好狠 ——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不准”解读(2)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1

编者按: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活动方案例出负面清单,严明“十个不准”。我们选取近年来全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十个不准”逐条进行解读,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强化令行禁止。欢迎大家在微信留言区参与讨论。今天解读第二条:

用准用好用足政策,坚决落实承诺事项,不准只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帐”,或者虚假承诺、信口承诺。

春节前,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工信、商务、住建、工商联等部门对我市营商环境开展问卷调查,正式启动“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

“调查走访时,有老板反映,把我们引进来的时候,就说‘很好很好’,只要合同一签,就变成了‘好狠好狠’。再找人办事的时候,A、B、C、D一个人都找不到了。”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一位参与了调查的干部道出了部分企业主的心声。

合同签订前“很好很好”,合同签订后“好狠好狠”,说的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不诚信现象,整治和杜绝这种现象是“十个不准”第二条强调的重点。

落实承诺事项,折射的是政务诚信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诚信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只有政务诚信率先垂范,社会诚信才能蔚然成风。落实承诺事项彰显的是政府公信力,做出的承诺,必须言必行、行必果,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用准用好用足政策,坚决落实承诺事项,强调精准运用政策,确保承诺兑现。“十个不准”第二条明令禁止三种行为:

一是不准只承诺不兑现。

“我们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一些企业主向我们倾倒苦水,说有些事情领导嘴上说得很好,但要落地却很难,如果我们不‘请客’、不‘打点’、不‘孝敬’,就算承诺了的事情也办不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一名干部介绍。

“我们真的希望政府招商引资时承诺的东西能兑现,不要说一套,做一套。”一位企业老总提出内心所盼。

这些企业主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兑现承诺事项。只承诺不兑现实质上是“欠账”行为,政府及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当中会提出很多优惠政策,但是把企业真正引进来了以后,这些承诺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从中反映的仍然是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必须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对只承诺不兑现行为的查处有据可依。”

二是不准“新官不理旧帐”。

“你说的‘新官不理旧帐’变味了,现在的干部都很聪明,前任的承诺他绝对不会说不理,他会安排下面的人去处理,下面的人又安排下面的人去处理,处理来处理去,始终没有一个结果。”市内某商会会长介绍。

新官不理旧账,形式上表现为“踢皮球”“打太极”,推诿扯皮,表面上看是“交接”出了问题,根子上还是官僚主义在作怪。一些地方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迟延履行、兑现,违规违纪又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释,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对不理‘旧账’的‘新官’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通报的通报,绝不手软。”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态度明确。

三是不准虚假承诺、信口承诺。

“你知道干部搞虚假承诺、信口承诺的原因吗?敢搞这种承诺的人并不是大领导,而是直接经办人,他们为了把企业引进来胡夸海吹,什么事都敢拍胸脯,显得自己了不起、‘讲话’能算数,一旦把企业忽悠进来,他就不管不问了”市内某商会会长讲出了一些无奈。

2019年5月,市委启动对各区县(市)产业项目建设专项巡察,结果显示因部分园区承诺的“土地交付、用地拆迁、查违拆违、道路水电消防配套、公共交通站点规划、污水排放管网配套”等事项无法兑现而导致的项目难落地、难推进问题大量存在,由此引发的负面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招商引资讲究实事求是,不能信口开河、随意承诺,更不能不讲信誉,情况没搞清楚就瞎表态。凡是做不到的,一律不要承诺,更不能作虚假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