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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份交办函督办扶贫专项资金问题整改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文小凤 发布时间:2020-03-17

近日,益阳市纪委监委发出6份交办函,要求赫山区、南县、桃江县、沅江市、资阳区、大通湖区等6个地区对《益阳市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扶贫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审计调查综合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整改。

2019年11月至12月,市审计局派出6个审计组,对益阳市除高新区、安化县(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直接审计)外的各区、县(市)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末扶贫专项资金及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每个区、县(市)抽取了两个乡镇和两个村,重点抽查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情况;就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六方面脱贫攻坚推进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涉及资金25289.35万元,涉及项目167个,共抽查了39个部门单位、14个乡镇、19个村,入户调查农户102户。共查出问题90个。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对此作出批示:“督促相关县市(区)举一反三,抓紧整改处置到位。相关负责人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切实防范风险。”

市纪委监委在交办函中要求,各区县4月30日前对交办调查的问题核查办理,建议整改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持续用力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市级抓统筹协调,区县抓具体落实,职能部门抓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体推进脱贫攻坚任务。

今年来,益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2月1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强化“三个责任”,严肃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回头看”,严格督促落实“四不减”要求,推动部门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三察(查)一包”工作,健全完善多渠道监督机制,持续用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坚强纪律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