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委原书记汤跃武获刑六年

来源: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31

近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对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桃江县委原书记汤跃武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跃武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跃武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罪名成立。据此,沅江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汤跃武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的判决。

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