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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通报两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桃江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8

近日,桃江县纪委县监委对两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党员违规阻工问题。

2016年6月,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部分村民土地被福安机动车检测站征收,该社区党员涂太金代表村民承包了福安机动车检测站土方工程。2016年11月,涂太金与近桃社区社区党员胡质彬、彭锦华、陈新村等人找到福安机动车检测站项目负责人“协商”,提出要承包该项目的其他建设工程,否则就必须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协商”过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未达成一致意见,涂太金等人到福安机动车检测站进行阻工。为顺利施工,福安机动车检测站被迫支付11.48万元“补偿”费用,并签订约定当地村民不干预该项目建设的“协议”。2020年5月,涂太金、胡质彬、彭锦华、陈新村被桃江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桃江县浮邱山乡炭山桥村党员安佐宾违规阻工问题。

安佐宾以桃江县城乡生活垃圾I类转运站建设项目征收的炭山桥村四斗冲山的权属存在争议为由,于2019年5月22日,组织20余名村民阻止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桃江分公司施工。5月28日,乡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两次,明确告知桃江县城乡生活垃圾I类转运站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要求村民依法维权。6月3日,安佐宾再次阻止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桃江分公司施工,严重影响了施工秩序。2019年8月,安佐宾被浮邱山乡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