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通报4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2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查处工程项目腐败、招投标领域乱象,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赫山区水利局新河电排职工刘建良借用公司资质围标、承揽工程的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刘建良在赫山区新河电力排灌站工作期间,违规借用某公司资质承揽赫山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1标段工程,获利8.43万元。同年11月,刘建良同时借用多家公司资质一同参与赫山区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开部分)第四标段工程投标,湖南株洲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后,刘建良组织实施了该工程并违规获利8.09万元。2021年5月,刘建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笔架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建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王建滨在笔架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将自己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在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兼职取酬共计6万元。2023年5月,王建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开发部部长李治国收受好处费3万元的问题。2020年8月,李治国在担任某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A区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期间,事先私下接触投标人,事后违规收受投标人好处费3万元。2022年6月,李治国被住建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2023年1月,李治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赫山区兰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罗佑坤在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涉嫌行贿评委、串通投标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赫山区兰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水管站)工作人员罗佑坤伙同他人,利用其评标专家身份优势及“人脉”,收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获取当天评标专家信息、请托收买评标专家给所控制公司打高分等方式,中标工程项目9个,涉及金额1.06亿余元。中标后,罗佑坤等人将相关项目以8万元到110万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私人老板,非法获利300余万元。罗佑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罗佑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与行业乱象相互交织、相互助长,问题严峻复杂,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全区各级党委和有关责任部门要把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招投标主体责任,强化招投标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管,下大力气整治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守纪法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