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现将安化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长塘镇党委委员肖理桉酒驾问题。

2021年6月13日晚,肖理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2021年6月23日,肖理桉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21年12月,肖理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文旅广体局图书馆职工朱江洪酒驾问题。

2020年10月31日晚,朱江洪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2020年12月4日,朱江洪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21年10月,朱江洪受到警告处分。

三、乐安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刘旭酒驾问题。

2021年6月16日晚,刘旭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2021年6月17日,刘旭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21年9月,刘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