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4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1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滔溪镇新联村虚报套取、截留挪用产业扶贫资金案。2015年,新联村从支持新建茶园的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2.91万元直接发放给贫困户;2016年,新联村在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3.88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和慰问金;2016年至2017年间,新联村虚报套取种养业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10月,该村时任村支书刘玉良、现任村支书袁前程、县扶贫开发局驻村第一书记肖志斌、滔溪镇时任副镇长胡立正、县扶贫开发局产业开发办主任王瑶、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夏万固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化县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危房改造工作失职案。2013年至2017年间,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在对原株溪口村危房改造户廖某田、廖某中、廖某良的新建房屋进行验收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三户新建房屋均超过规定面积100㎡以上。2018年8月,该所工作人员姚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9月,该所副所长蒋建斌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桃江县沾溪镇农校负责人卢菊生截留就业扶贫培训资金案。2017年9月,沾溪镇农校委托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举办一期保健按摩师精准扶贫技能培训班。2018年2月,沾溪镇农校负责人卢菊生截留培训资金1.08万元存入校工作人员郭某的个人账户。2018年11月,卢菊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资阳区新桥河镇杨林坳村党支部书记田跃群挪用扶贫专项资金案。2017年,田跃群在担任新桥河镇杨林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挪用5221元用于招待和工作餐费等支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田跃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