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赫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24

近日,赫山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一、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五龙坝村党总支书记曹立秋等6名村干部违规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案

2018年2月,龙光桥街道办事处五龙坝村党总支书记曹立秋,党总支委员汤光前、曹爱平、曹德美、李小毛、李建中集体研究决定,利用村民粮食直补存折违规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5万元,用于归还村委欠款和支付原同心桥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曹立秋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汤光前作为民政专干、曹爱平作为报账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曹立秋、汤光前、曹爱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德美、李小毛、李建中均被予以诫勉。

二、赫山区新市渡镇阳和村党支部委员朱辉兵工作失职案

2016年至2017年,朱辉兵作为新市渡镇阳和村党支部委员、扶贫专干,违反工作纪律,对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华户贫困人数增减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户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多获得建房补助7.5万元。朱辉兵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2月,朱辉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新市渡镇政府对胡某华违规获得的易地搬迁补助款予以收回,上交至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