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5起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安化县纪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03

日前,安化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不作为、乱作为及“中梗阻”式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1、东坪镇杨林管区曾乐安等4名干部、东坪镇新局村原支书黄涌泉不作为、乱作为案。2016年以来,在安化县“茶乡花海”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履职不力。东坪镇新局村原支书黄涌泉在统计上报土地流转面积数据时,随意增加土地流转面积,没有督促村民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地表清理;东坪镇杨林管区时任书记谌永周、时任主任廖芬,现任主任谌靖对新局村上报的土地流转租金及青苗补偿明细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杨林管区时任书记曾乐安,对2017年新局村上报的漏补青苗补偿明细没有进行审核,且违规到项目业主企业报销费用。2017年6月,县纪委对曾乐安立党纪案调查,对谌永周、廖芬、谌靖给予诫勉谈话;东坪镇纪委对黄涌泉立党纪案调查。

2、县公安局东坪派出所民警夏一文滥用职权乱作为案。2016年11月26日晚7时许,东坪派出所民警夏一文在东坪镇城西村附近发现聚众赌博的线索后,与协警谌某前往处理,参赌人员闻讯外逃。夏一文在赌博现场提取遗留物品及赌资后,私自将其中300元分给协警,违反办案程序规定,事后未将该案线索录入办案系统。夏一文滥用职权,违规办案,造成严重影响。2017年5月,县公安局给予夏一文行政记过处分。

3、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执法股副股长刘稳行政不作为案。2015年,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向安化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呈报了7宗土地违法案件,并将调查资料移交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执法股申请立案执法。土地执法股接收东坪所资料后未及时审查立案执法,办事拖拉,工作失职,导致这7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全部建成,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刘稳作为土地执法股负责东坪镇、龙塘乡土地违法案件审核及法律文书制作的副股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3月,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刘稳行政警告处分。

4、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原副所长张在前履职不力案。2015-2016年,东坪镇木子管区发生5起非拆迁安置户非法占田建房。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在查处过程中,疏漏1起违法占田建房,对另外4起违法占田建房在没有有效制止违建行为的情况下,未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立案执法,导致这5起非法占田建房全部建成。张在前作为当时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分管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副所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3月,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张在前行政警告处分。

5、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梅城监督管理所所长周亮红行政乱作为案。2016年8月,梅城监督管理所所长周亮红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该收费系违规收费。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该所共违规收费67335元。2017年3月,县市监局对周亮红立政纪案调查,违纪资金予以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