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安化县纪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31

日前,安化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小淹镇苞芷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正元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2006年至2016年,杨正元在担任原苞芷村村委会主任兼村会计、苞芷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挪用原苞芷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5.0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组织调查期间,杨正元主动退赔了违纪所得。杨正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江南镇大屋村原党支部书记贺九如违规索取村民危房改造费用案。2016年上半年,贺九如以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需要工作经费为由,向2户危房改造户索取现金0.5万元。组织调查期间,贺九如主动退赔了违纪所得。贺九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城南区城南村党支部委员林美丽优亲厚友案。林美丽在担任县城南区原柳树塘村村委委员期间,于2015年8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亲属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5万元。组织调查期间,林美丽协助其亲属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林美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小淹镇白莲村截留地质灾害避险安置补助资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2014年,白莲村村委截留村民地质灾害避险补助资金1万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2015年9月,该村冒用五保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退还截留村民的地质灾害避险补助资金,组织介入调查后,用剩余的1.8万元为五保户修建房屋。白莲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铁正对此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滔溪镇上马社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兵生、滔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原副所长黄国庆失职案。2016年,李兵生、黄国庆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明显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村民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村民违规所得已追缴,上缴财政。黄国庆受到警告处分,李兵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溪镇大桥新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2016年,大桥新村原党支部书记周秋星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危房改造项目,为明显不符合政策的村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因该笔资金未发放到户,其补助资金被主管部门取消。周秋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柘溪镇双桥村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渔民上岸资金案。2016年,双桥村集体研究,将截留的2012年至2016年村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渔民上岸资金15.04万元用于村级支出。对此,双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谢贡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