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通报2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类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件

来源:赫山区纪委 作者:赫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8

近日,赫山区通报了2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类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件。

1、赫山区公路管理局原工作人员欧阳轶农违规参与涉超限超载类、涉砂类等经营性活动问题。2009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间,欧阳轶农先后入股三家运输公司,违规参与砂石经营和超载营运等活动,共计获利220000元。欧阳轶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8月,赫山区纪委给予欧阳轶农开除党籍处分,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赫山区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何庚辉参与涉矿类、涉砂类等经营性活动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底,何庚辉违规参与煤灰经营和欧阳轶农的砂场经营等活动,并利用职务之便,在经营过程中和治超行动中通过“选择性”执法等方式,包庇超载运煤运砂车辆,共计违规获利452000元。何庚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8月,赫山区纪委给予何庚辉开除党籍处分。(赫山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