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安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3-21

今年是全市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了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护好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安化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根据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全市扶贫领域4大方面20类问题严肃查处一系列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烟溪镇动物防疫站虚报套取基础母牛扩群补助资金案。2014年至2015年,烟溪镇动物防疫站以虚报资料的方式,违规套取基础母牛扩群补助资金114710元,其中用于单位日常开支26775元,用于发放干职工津补贴87935元。烟溪镇动物防疫站站长石望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石望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平口镇上升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谢又华虚报套取资金案。谢又华在任平口镇上升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2015年经村委会集体商议,以虚假资料的方式,套取渔民上岸资金147500元,用于村务开支。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谢又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乐安镇蚩尤村原村委委员、村会计吴成春侵占生态公益林资金案。吴成春在任乐安镇蚩尤村村委委员、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给集体和村民个人的2012-2016年生态公益林补助款32295.5元,仅在村上入账28075.5元,其余4220元用于个人开支。吴成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