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通报污染防治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7起典型案件

来源:沅江市纪委 作者:沅江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7

今年以来,沅江市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暨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典型违纪案件。现将其中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曾喜波违反工作纪律案。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曾喜波,违反工作纪律,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不到位,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黄茅洲镇出现围垦矮围反弹。2018年4月8日,曾喜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胡建辉违反工作纪律案。漉湖芦苇场芦林管理站支部书记胡建辉,违反工作纪律,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不到位,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漉湖芦苇场出现围垦矮围反弹。2018年4月8日,胡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周国军、刘建友违反群众纪律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国军、指导员刘建友利用职务便利,违反群众纪律,与管理对象取土场老板发生经济往来。2018年3月27日,刘建友受到全市通报并诫勉谈话的处理;2018年4月8日,周国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周荣怀违反廉洁纪律案。新湾镇新湾村支部委员、治保主任周荣怀,违反廉洁纪律,受取土场老板的委托,协调取土场周边群众关系等工作并获取报酬。2018年4月8日,周荣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段洪武违反廉洁纪律案。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段洪武,违规在取土场兼职并获取报酬,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4月8日,段洪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 曾定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2017年春节及中秋,南嘴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曾定凡(正科级)收受辖区内取土场老板所送的礼品礼金。因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至市纪委监委交代了其涉嫌的问题并主动将违纪所得予以上缴,2018年4月8日,曾定凡受到全市通报并诫勉谈话的处理。

7. 袁国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2016年中秋及2017年春节,市公路局副局长袁国光(副科级)收受管理对象取土场老板所送礼品礼金。因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至市纪委监委交代了其涉嫌的问题并主动将违纪所得予以上缴,2018年4月8日,袁国光受到全市通报并诫勉谈话的处理。

全市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狠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