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通报2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赫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27

“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精准履职、从严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赫山区泉交河镇兴泉村党支部书记蔡家南,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2009年4月,蔡家南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擅自开具村委虚假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将其居民身份证年龄改大10岁。2011年12月,蔡家南利用变更后的身份证办理退休手续并违规领取了养老保险金。2019年1月,蔡家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违规领取资金已被收缴。

二、赫山区泥江口镇大阳庵村党总支委员郭志年,救灾款分配不均的问题。

2017年,郭志年在担任泥江口镇大阳庵村党总支委员期间,违反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将没有遭受洪灾的村民罗某英、钟某珍、罗某列等6户作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对象上报并获得补助。2019年3月,郭志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