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生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05-06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从严从实查处了一批在生态扶贫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桃江县浮邱山乡林业站副站长习立民失职渎职案。

2014年7月,习立民具体负责对浮邱山乡九家湾村两块退耕还林争议土地进行实地测量,期间发现吴某某等人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补贴,但习立民没有将该问题及时上报,也未提出核减面积的建议,放任吴某某等人继续套取退耕还林补贴3800元。习立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浮邱山乡林业站原站长曹革苏对吴某某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未核减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曹革苏被诫勉谈话。

二、安化县大福镇尹新村支部委员田喜丰套取退耕还林补助金和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案。

2005年,时任原尹田村(现为尹新村尹田片)村主任田喜丰将该村未承包到户的38亩耕地以个人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金作为集体收入,套取2005年至2017年度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共81700元;2005年至2012年,原尹田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共55442.25元打入田喜丰个人账户。上述资金均未入村账,由田喜丰私自保管,大部分用于原尹田村的村级招待、基础建设等开支。田喜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剩余部分已退还。

三、安化县古楼乡原枫香村(现名双江村)村会计汪善初优亲厚友案。

2016年9月,时任原枫香村会计汪善初利用职务之便,将分配给该村的两个生态护林员指标之一指定安排给弟弟汪善虎,没有按照程序进行评定,该乡林业站也未对上报人员名单到村进行调查核实。汪善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乡林业站原站长胡红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林业工作的原党委副书记陈锦受到批评教育。汪善虎违规享受的生态护林员工资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