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通报2起农村党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桃江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桃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21

近日,桃江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农村党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典型案例。

1.桃江县浮邱山乡炭山桥村党员陈乐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2018年2月,陈乐安在桃花江镇参加好友罗某民儿子的婚礼,婚礼车队出发时,陈乐安搬出一封5000响的鞭炮进行燃放,并帮助他人点燃三个烟花。县公安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陈乐安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陈乐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桃江县高桥镇党员毛艾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2018年4月,毛艾光在侄儿熊某亮举行新婚庆典时,在桃花江镇杨家坳廉租房地段燃放烟花爆竹,该地段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县公安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毛艾光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毛艾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