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作者: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04

2019年9月以来,益阳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了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件,在查清有关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同时,彻查了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1-5标段的串通投标问题。截至目前共对22名涉案人员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串通投标等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向社会投资方追缴违法所得3.5亿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中的主要违法犯罪问题

经查,在2016年沅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旱地改水田项目(4万余亩)中,时任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秋桂,党组成员、副局长熊剑波等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通过内定中标人、打招呼、组织围标串标等方式,使相关人员违法获得项目。

1. 三方勾结串通,量身定做、未招先定。龚秋桂、熊剑波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法企业老板串通一气,精心谋划做局,全过程掌控招投标。项目启动之初,龚秋桂便根据企业老板请托,计划分为4个标段,内定了4个老板。后来为平衡当地企业的利益,龚秋桂同意增加到5个标段,增加的这个标段由熊剑波做主内定中标人。招投标工作启动后,龚秋桂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每天汇报投标报名情况,研判形势。为排除竞争者,龚秋桂等人违规设置前置条件,打造“私人订制”版招投标资格。在研究制定招标文件时,要求代理机构以其中一家内定公司做过的旱改水项目的合同为参考,甚至直接邀请内定老板参加相关会议,反复修改报名条件,刻意抬高招标门槛,要求投标人除缴纳保证金外,还须缴纳每个标段数百万元的投标响应金,多的达420万元。内定老板段某喜组织湖南久裕、长沙世范农业等3家公司参与围标,因内定第一中标人湖南久裕公司填错竞标价格,段某喜向龚秋桂提出放弃中标和退还保证金,由得分第二的长沙世范农业公司(由段某喜实际控制)顺延中标,龚秋桂接受其请托,在旱改水项目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并力主通过顺延中标,对于本应全部没收的湖南久裕公司80万保证金,只象征性没收了20万元。

2. 大肆围标串标,程序空转、形同虚设。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劝阻劝退竞争对手。在投标报名环节,熊剑波等人安排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设置障碍,故意上班迟到、提前下班、经常离岗,或者故意透露“这次投标的公司有几家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其他人很难中标”等信息,令其他公司知难而退。在有的公司成功报名之后,内定老板便直接与其联系,表明“我们已经组织几家公司进行围标,你是中不了标的”,同时采取付“茶水费”补偿等方式威逼利诱使其退出。如四标内定中标人益阳金沅农业公司与其他报名的公司谈判,商定由金沅公司中标,为此金沅公司付给其他公司数百万元。另一方面,借用资质陪标围标。通过多方串通运作,各标段的内定老板均组织了3家以上公司进行围标。龚秋桂、熊剑波甚至直接出面给相关公司打招呼,借用其资质帮助内定老板围标。在最后的实际竞标中,各标段均只剩下了内定中标公司和其安排的陪标公司,进场交易、组织专家评标只是走过场,结果早已分晓。

3. 处心积虑以项目谋私,小标巨贿、小官大腐。在制定2016年旱改水方案之初,龚秋桂就一心想安排其堂舅子戴某明中标,以便于自己从中谋利。在成功帮助戴某明中标五标项目后,龚秋桂涉嫌收受戴某明贿赂1583.5908万元(其中未遂400.2648万元)。同时,龚秋桂还涉嫌收受二标老板贿赂300万元。熊剑波在帮助袁某、陈某清等人中标四标项目后,由其本人出资10万元、侄子熊某出资30万元,以熊某名义入股四标项目公司,获得项目利润“分红”100万元,其中涉嫌干股受贿22.9万元。

二、教训警示

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问题,在全省不是个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管失控、乱象丛生,影响非常恶劣,教训非常深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实行“三不”一体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净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督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剖析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对权力运行缺乏监督和制约、制度空转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原沅江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掌握充分信息、控制着招投标的节奏,但内部监督约束缺失,一把手大搞“一言堂”,项目想给谁、标段怎么划、面积怎么分,都在其掌控之下,甚至堂而皇之在相关会议上要求做好工作确保内定公司中标。各级各部门要以案为鉴,有权不可任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全面监督。各级纪委监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防止监督对象随意用权、任性用权。要严格执行“打牌子”“提篮子”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坚决叫停纠正;对不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甚至主动配合、违规办理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必须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全程监管、实质监管、场外监管。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中,从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到企业老板,从内定中标人、违规设置招标条件到组织围标串标等,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之所以畅通无阻,与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行政监管缺失密切相关,重备案监督轻日常监督、重程序监督轻实质监督、重场内监督轻场外监督等问题尤其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加强标前监管、实质监管、场外监管,完善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立体监管。对监管部门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认真处理等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必须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的发生,说明近年来各级各地虽然加大了对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但问题仍然高发多发,没有形成有效震慑。必须始终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重拳出击、严管严治招投标乱象。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抓紧处置问题线索,努力取得一批有影响的成果。要统筹推进、深挖彻查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和串通投标案,形成高压和震慑。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法企业和老板,视情依法依规采取降低资质、记入“黑名单”等措施,戳到“痛点”,强化联合惩戒,全方位提高违法成本。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