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加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龚仁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6年至2021年,龚仁军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共计价值20.5万元。龚仁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龚仁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市市场服务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龚维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9年至2021年,龚维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烟酒,共计价值9520元。龚维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龚维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免职处理。

三、资阳区农业农村局原三级调研员何冬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6年至2021年,何冬高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价值14.6万元。何冬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何冬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处分。

四、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范东山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20年5月,范东山在办案期间先后2次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丁某安排的宴请。范东山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年9月,范东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二级主任科员)处分。

五、南县水产科学研究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陈清华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陈清华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该所15名党员前往张家界市黄龙洞、天门山等地旅游。2019年12月,该所将34200元旅游费用在行政账上列支。陈清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陈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案件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法红线心存侥幸;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春节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处,绝不姑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