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桃江县纪委监委 作者:桃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6-17

近日,桃江县纪委桃江县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桃江县交通局道路运输执法大队路政中队工作人员刘小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5月,刘小卫接受涉嫌超载和货物扬撒违法行为的当事车主吃请。2018年10月,刘小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桃江县高桥镇高桥村总支委员、村报账员范南芬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修建S230公路(经过高桥村)时,高桥镇人民政府分两次拨付给高桥村相关工作经费10300元。2017年4月,高桥村给5名村干部违规发放奖金5850元,范南芬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范南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主任苏米生滥发补贴问题。2018年2月,万功塘村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苏米生签字审批同意提前使用村集体资金,给2018年2月16日至2月23日期间值班的村干部违规发放值班补贴3200元,其中苏米生本人实得400元。2018年7月,苏米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