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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 出于公心、不占不贪绝非免责“挡箭牌”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吴振华 发布时间:2020-07-09

“一个党纪处分给我的教训十分深刻,时刻警醒着我,村里想办的每一件事、想花的每一分钱,都必须既公平公正公开,又合情合理合法。”赫山区岳家桥镇石坝口党总支书记刘荣福颇有感触地说。近日,因脱贫攻坚到岳家桥镇督查,我特意来到了石坝口村,看看这位一直让我印象深刻又牵肠挂肚的村党总支书记。看看公示栏里低保、危房改造补贴、项目资金等都有没有定期张榜公示,是否接受了群众监督。

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四年前我刚到岳家桥镇任职,他曾多次专程到我办公室,潜心请教计算机操作,回去自己琢磨练习,不到半年就成了村干部中的电脑操作“里手”。

三年前,石坝口村村民服务中心作为全区唯一代表单位接受市级试点审计,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共计90多万元,审计结果分毫不差,大家都很佩服。“我自己天天督工,没吃施工方一餐饭,没收一包烟,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把工程质量搞好。”他底气十足的表示。

两年前,石坝口相邻的堤卡子村山林起火,接到救火通知,刘荣福二话不说,拉起一只20多人的救火预备队,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疏导人群,砍隔离带,奋战一下午将明火扑灭后,又主动留下来值守,夜间巡逻防止复燃。“我是党员,就是要危急时刻站得出来!”事后他云淡风轻的表示,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善于学习、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群众口碑和干部评价都很高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却“栽”在了危改资金使用上。2013年至2015年期间,岳家桥镇石坝口村由于贫困户较多,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要求,且希望参加危改的村民也很多,而每年上级主管部门给石坝口村的危改指标有限,不能满足全村的要求,刘荣福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决定每年从参加了农村危房改造村民的危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补贴给其他符合危改政策但没有指标的村民。3年共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发放给符合危改政策的其他6户贫困户。

经过深入调查,刘荣福虽然没有优亲厚友,但变相执行农危改政策的违纪事实确凿。2018年12月17日,石坝口党总支书记刘荣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也因为这个处分,刘荣福丧失了公开比选考录乡镇副职的机会。

无独有偶,赫山区衡龙桥镇华林村党总支书记范志祥工作干劲足、群众口碑好,但却因为争取村集体荣誉,公开向镇党委叫板,被问责上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一时间“声名远播”。

不贪不占,敢想敢干,为公家办事还要背处分。起初,村干部自己感觉很委屈,群众也认为不近人情。区纪委监委采取“当众宣读处分+现身以案说纪+事后跟踪回访”的模式,把警示教育大会开到群众家门口,通过法纪宣传批驳歪理。无论是谁,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要受到惩处!

“我总想着自己不贪不占、不优亲厚友就没事,结果擅自拆分危改资金,违反财经纪律,这个处分背得不冤……”通过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曾倍感委屈的刘荣福“现身说纪”,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时确实太任性,作为党的支部书记就必须听党的,哪有道理跟组织叫板?”范志祥也已经吸取了教训。

这些案例的查处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思:有些“相当不错的”党员干部之所以违纪,一方面一些重大事项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没有及时按程序要求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法纪意识淡薄,就因为披上集体决策的“马甲”打擦边球,就因为“自己不贪”而理直气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滋生了一系列的违纪问题。

为此,赫山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在历轮巡察工作过程中,严查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严查以“误餐费、交通费、培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严查通过截取挪用项目资金来搞建设等“出于公心”的违纪违规行为,并进行点名道姓地公开通报曝光,时刻警示、警醒广大干部党纪党规既是底线也是“高压线”,不可触碰。